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农业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促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和快速成长,根据我市实际,设立潍坊市农业“新六产”发展引导基金,现将引导基金征集参股子基金公告如下:
一、引导基金出资规模及支持领域
(一)出资总额。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不超过25%,其余份额由基金管理机构募集,其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社会资金、潍坊市各县(市区)其他政府资金等。
(二)资金投向。子基金重点支持与农业“新六产”发展密切相关的龙头企业。子基金投资于潍坊市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70%。
二、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潍坊市农业“新六产”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潍坊市农业“新六产”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0日内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申请机构需按照附件2申请指南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申请机构需同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邮寄、当面递交均可,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请按照A4纸张格式准备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申请指南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自本申请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艳霞 0536-7100035 邮 箱:liyanxia@wfjkjt.com
杨 颖 0536-7100038 邮 箱:yangying@wfjkjt.com
地 址: 潍坊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17号研发二号
邮 编:261000
特此公告。
附件:
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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