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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征集公告(第四批)

时间:2015-10-26 08:25:25     浏览次数:2952次

 

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参股子基金征集公告

(第四批)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山东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44号),现将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征集参股子基金公告如下:

一、引导基金功能定位

2014年,山东省政府决定设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农村产业以及政府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促进全省私募股权市场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经认真研究和深入论证,省政府共研究推出四批政府引导基金,其中前三批参股设立的32只子基金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对外公示等前期设立工作已全面完成,基金总规模近200亿元。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是山东省政府确定的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山东省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山东省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设立方案及其管理机构。其中:山东省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出资1亿元,参股设立或增资1-2只子基金;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出资1.2亿元,参股设立或增资1-2只子基金;山东省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出资2亿元,参股设立2只子基金。

二、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设立子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

三、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1211日。具体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详见《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第四批)。山东省有关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政策规定、申请指南、工作流程、工作动态等将统一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敬请关注。

四、其他事宜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者即可向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提交申请资料,同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尚未正式出台,印发后将在公司网站另行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531-82789680  13791097201

姜雨薇  0531-82789647  13156139373

邹向荣  0531-82789681  15265310122

李宏宇  0531-82789683  18615656060

    0531-82789685  18705311356

    0531-82789689  13979296419

邮箱:sdstzgs@163.com

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2169号山东投资大厦701、703、720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1.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第四批)

2.山东省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3.山东省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4.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5.子基金合伙协议样本

6.子基金委托管理协议样本

7.子基金资金托管协议样本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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